海事安全信息  |  联系我们  |  手机版
欢迎光临海图在线,请登录  免费注册
首 页 新闻资讯 产品与服务 在线订购 下载中心 我的帐户 客户支持 合作伙伴 关于我们
新闻资讯
新闻资讯
【领航问答】小议中资方便旗船召回
分享到  0
文章来源:海图在线 发布时间:2016-12-15 09:40:58访问次数:2703


网友JACK

本人有条2004年国内造的5000dwt 散货船,我是法人,船东公司注册在维京群岛,现在挂坦桑尼亚旗,跑远东国际航线,请问该船能否转回国内注册?需要怎么做?

智咖FIRE500

具体走进口手续。如果满足海关和技术要求就可以,估计可操作性有一定难度。请提问者提供船检证书或者技术规格书,以确定船舶技术状态。

2004年左右国内运力紧张,造船产能相对不足。大量低质量船、旧主机设备及钢板拼装船、报废船等在福建、浙江和部分沿长江省份大量出现。通过该船挂的旗和跑的航线主观判断,该船很可能出身在上述范围。该船也有可能是地方船检当时按内贸标准监造。(这些是本人臆测,上述船也可能很高大上,需要您提供船检证书或技术规格证书加以简单判断)如果这样,很可能无法满足召回时ccs的勘验标准,整改成本太大,国内现在像您这样的船500万人民币左右,花大成本整改,您需考虑。

关于中资方便旗船召回,国家在政策层面是积极鼓励的。因此,责成上海海事局具体处理有关船舶召回登记制度保障问题,责成中国船级社做好技术勘验,责成水运管理部门做好宣贯工作。但实际效果不理想,原因有二,一是船舶技术状态不达标;二是企业效益方面,船舶召回后企业税负相对方便旗国家过重。建议学习美国对方便旗的管理手段,来做好中资方便旗船舶的管理。


下面摘自财政部网站的发文----

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8月31日就中资“方便旗”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发布了财关税﹝2016﹞42号通知,全文如下: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国家税务局,海关总署广东分署、各直属海关:

为鼓励部分中资“方便旗”船回国登记,提升我国航运安全水平,国务院批准调整完善中资“方便旗”船税收优惠政策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
一、对2012年12月31日前已在境外办理船舶登记手续悬挂“方便旗”的中资船舶(中方出资比例不低于50%的船舶),在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期间报关进口的,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。进口单位可选择国内任一船籍港办理船舶登记手续。

二、进口单位可在2016年10月31日、2017年至2019年每年3月1日前向交通运输部提出申请(具体申请程序及相关要求由交通运输部另行规定),交通运输部初审汇总后报财政部,经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审定后,对符合条件的船舶,由进口单位向海关办理相关的减免税手续。


交通部新的规定,还没有拿到,虽然2007版政策已为旧版,但放在下面仅供您参考(注意是仅供参考哟):

下面摘自交通部2007年6月12日的公告:


关于实施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

为促进我国航运业健康发展,扩大国轮船队,加强船舶安全监管,维护我国船员权益,经国务院批准,在现有船舶登记等制度基础上,采取特案免税政策,鼓励中资外籍国际航运船舶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。

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特案免税政策和财政部确定的实施方案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一、 在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报关进口、办理船舶登记的中资船舶,符合下列条件的,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:

(一)在2005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在境外登记;

(二)船龄范围:

1、 船龄在4—12年的油船(包括沥青船)、散装化学品船等;

2、 船龄在6—18年的散货船、矿砂船等;

3、 船龄在9—20年的集装箱船、杂货船、多用途船、散装水泥船等。

以上船龄是指船舶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2007年7月1日的年限。

二、 办理程序:

(一)船舶所有人向交通部提出申请。申请材料包括:

1.申请书;

2.船舶登记证书;

3.船舶法定检验证书、入级证书;

4.船舶出资人的有关材料。

(二)交通部对申请进行初审汇总,报财政部审定。为便于申请人有计划安排船舶办理特案免税登记,审批机关将分批次集中办理审批手续,申请人可选择在2007年9月1日、2008年3月1日、2008年9月1日和2009年3月1日之前分别提出申请。

(三)交通部将财政部审定的免税进口船舶清单通知申请人,申请人向海关办理免税报关手续。

(四)船舶所有人应选择上海、天津、大连为船籍港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》及相关规定,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理船舶登记手续。

三、 特案免税登记船舶,原则上应继续从事国际航运,并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办理营运船舶备案手续;根据国内运输需求和船舶安全技术状况,经交通部批准,可从事国内航运。

四、 中国船级社应依照有关规定,针对特案免税登记船舶的实际情况,办理相关进口勘验、法定检验、入级或转级手续,优先受理具有国际船级社协会正式成员船级的船舶。

五、 船舶所有人、经营人应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认真落实船舶安全管理和船员劳动保障等各项措施,确保船舶营运安全,维护船员合法权益。

特此公告。


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(章)

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二日


好了,新旧政策对比,表面上如网上所言也正如网上所言(很绕啊),好像取消了船龄的限制,只言2012年12月31日之前已在境外注册,但您的船能不能回来,怎么注册回来,看完上面的解读,我想您已经明白了。

一家只谈,不负责任,仅供参考,不到之处,还请各位看官网。

以上是领航智咖FIRE500,针对网友JACK 问题的解答,供大家参考。


文章来源:信德海事


如有任何问题请您第一时间联系我们
北京思拓海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电话:010-62680730
传真:010-62681683
邮箱:sales@enclive.cn
网址:www.enclive.cn
FTP: ftp.enclive.cn
(用户名:public_situo 密码:situo123321)
产品与服务 >> 官方电子海图 系统电子海图 互联网电子海图 电子潮汐表 航海通告
网站首页  |  联系我们  |  许可条款  |  购买条款  |  常见问题  |  友情链接
Copyright © 2010-2025 www.enclive.cn All Rights Reserved  京ICP备19051564号-1 |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6962号